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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担使命 道义铸忠诚

——记被省纪委监委表彰为先进集体的大理州纪委监委“7·27”专案组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8/25 10:53

2019年2月,大理州纪委监委成立了祥云县“7·27”涉黑案件“惩腐打伞”专案组,对盘踞祥云近20年以李军父子为首的涉黑集团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了深挖彻查。经过10个月的连续奋战,先后共抽调投入办案和陪护人员400余名,对以祥云县委原书记徐会良和祥云县公安局原局长刘文章为代表的共13名公职人员,以及李军父子等5名非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全面查清“7·27”案件背后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州县部门以及乡镇、村组、金融、税务等部门行业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着力整改,净化了祥云政治生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李军父子被公安机关抓捕当日,祥云县城群众自发放鞭炮,在祥云和全州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大理州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后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州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常委领办,祥云县纪委书记参与配合的领导小组;专案调查组长由常委担任,下设5个调查组和1个特讯组,副书记靠前一线指挥,领办常委驻点指挥;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组织协调公安、检院、税务、金融、财政、文旅等部门,由州纪委“一盘棋”统一指挥,形成州、县纪委为主,各有关部门联动配合的办案布局。

专案组经过分析和研判后,锁定了既为李军涉黑集团提供土地等公共资源、有经济利益往来,又为李泉春违规当选县政协常委提供政治条件的祥云县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觉明,并迅速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在讯问突破上下功夫,王觉明交代了收受多名企业老板贿赂的事实。调查组对涉及金额较大,与多名领导干部有经济往来的行贿人邹某全采取留置措施予以核实,邹某全供述了其向多名领导干部行贿的事实。王觉明案件的全面突破为“7·27”案件“惩腐打伞”工作的深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调查初步查明祥云县委原书记、州文化和旅游局原局长徐会良是李军涉黑团伙的“保护伞”,州纪委监委果断留置徐会良,依法对其家里和办公室进行搜查,连夜跟踪追回其转移到边远山区的贵重物品。在强大的政策攻心和思想政治工作感化下,徐会良交代了大量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事实,并提供了一系列重要问题线索。徐会良案件的查处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惩腐打伞”的决心和能力,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专案组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实施首例对公安机关已羁押的涉黑主犯采取留置。“7·27”涉黑集团案件主犯李军、李泉春父子在公安机关羁押期间拒不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为案件的进一步查办带来了困难。经组织协调,专案组在省纪委监委的支持下,派出特讯组对李军、李泉春父子采取留置措施,通过两个多月艰苦的讯问和斗智斗勇,突破了李军父子的心理防线,取得了包括刑事犯罪和行贿犯罪在内的口供和线索,为下步彻查该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办案中,专案组发现祥云县公安局原局长、州公安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文章与李军团伙有密切利益往来,并且有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州纪委监委决定对刘文章进行留置。经政策攻心和内审外调,查清了刘文章与李军团伙的犯罪事实,并清理了刘文章曾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州交警支队长期间该单位存在的违规经商办企获取非法利益问题,收缴违纪违法资金共1.1亿元,并发出监察建议书由州政府国资主管部门对其予以处置。

专案组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分批处置,大理州扫黑办和州纪委监委在祥云县召开干部大会,通报“7·27”案件侦办及“惩腐打伞”情况,敦促涉案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产生了强大的震慑效果。108名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主动到专案组投案交代问题或持款退缴。通过敦促主动投案,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让涉案人员放下思想包袱更加积极努力工作,实现了办案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相统一。     (“7·27”专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