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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15 09:22

本报讯(记者 罗帮义) 7月13日至14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剑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调整大理州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关于大理州2020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大理州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的立法前期调研报告、关于全州乡村振兴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州商务局局长王会琴、州人社局局长肖云江、州民宗委主任赵茂盛的述职报告和提请审议的人事议案。会议作出了相关决议,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免职议案,补选了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就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和做好下一步工作,张剑萍要求,要加强落实反馈和跟踪监督工作,“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上半年和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的落实反馈工作。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取得实效。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充分体现和有效执行。要切实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等工作,为新时代大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云龙、王兆炜、李东、王正林、李跃兴,秘书长茶兴培出席会议。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郑新刚,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童晓宁,州监察委员会、州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