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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针”功夫绣出民族团结进步“花”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06 09:26

□ 通讯员 杨福军

近年来,永平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用“针”功夫绣出民族团结进步“花”,先后成功创建为“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牢记使命一条心,强“民族团结进步”之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永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32个文件,全力以赴打好“四场硬仗”(乡村脱贫振兴、美丽县城建设、产业培育壮大、干部素质提升)和推进“五创五提”(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县、省级美丽县城,乡村振兴提效、产业发展提质、基建项目提速、干部作风提优、民生福祉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凝心聚力一股劲,壮“民族团结进步”之干。坚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把手工程”不动摇,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组,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活动,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工作格局。中共永平县委被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曲硐村、龙街村第五村民小组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龙门乡官庄自然村、龙街镇迤古自然村被命名为“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坡脚村、义路村被命名为第四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07个单位被省州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博南镇被命名为州级法治乡镇。

丰富载体一团火,繁“民族团结进步”之枝。树立“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工作理念,以“党建+”为载体,引导各族群众牢记嘱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形成党组织引领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创建的良好工作格局,持续推动示范创建走深走实。

固本培元一家人,茂“民族团结进步”之叶。依托烈士陵园、英雄纪念馆、滇缅公路纪念馆、博南古道博物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教育基地,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用党的历史照亮民族团结一家亲;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各行各业、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征文、摄影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把热爱中华民族与热爱本民族、热爱祖国与热爱家乡结合起来,形成和固守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