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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提升机动车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守护“大理蓝”

2018年以来,全州未发生轻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1/18 09:40

本报讯(通讯员 杨春燕 万自龙) 近年来,我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履行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监管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管,为守护“大理蓝”提供硬核技术保障。2018年以来,全州未发生轻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2017年9月,大理州机动车排气污染网络监管平台建成投入运行,并实现机动车检测站、州级平台、省级平台三级联网。截至2020年12月,全州21家检测站、66条检测线已全部接入网络监管平台。自2019年11月柴油车、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以来,全州共检测车辆36.35万辆/次;淘汰黄标车10236辆,完成率100%;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货车1632辆,完成率100%。

为确保高排放车辆尾气治理措施有效推进,2020年12月30日,州生态环境局在大理市环城南路建设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抓拍系统完成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该系统以大理市环城南路物流主要通道作为重点遥感监测区,可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实现监测数据市、州、省三级联网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可通过大数据追溯超标排放车辆生产或进口企业、污染控制装置生产企业、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加油站点、供油企业、运输企业等,实现机动车全链条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