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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美 环境优

——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2/18 08:55

□ 通讯员 王芳义

2018年以来,我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实现农村生态美、环境优、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思路,全面提升农村厕所改建品质和管理质量。目前,全州累计改建乡镇镇区公厕360座、任务完成率100%,乡镇镇区实现2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和旱厕全面消除;改建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207座、任务完成率107.38%,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实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93765座、任务完成率104.22%。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巩固“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五级联动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生活垃圾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同时,采取生活垃圾初分、减量、还田、填埋、集中热解气化处置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处理垃圾。目前,全州乡镇镇区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7.96%、村庄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5.76%,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工作全面完成。

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同时,把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大力实施清洁河道行动,保持村庄周边沟塘水渠干净、整洁。目前,全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3.06%(大理市达100%),“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任务完成率达105.19%,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28.34%(大理市达83.55%,其余11个三类县都达到10%的考核要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比例达99.05%。

全面提升农村规划管理水平。依照《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规定,进一步理顺乡村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有力推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在加快推进州、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同时,同步委托开展县市域村庄布点规划和专题研究,积极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乡镇总规、村庄规划编制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全覆盖。

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出台《大理村庄风貌控制及特色民居设计指导意见》、推广《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住房建设实用图集》,科学引导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对村庄原有房屋屋顶、外立面等整体外观和门、窗、梁柱外部节点等进行风貌整治;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力度,扎实抓好“四旁”和庭院绿化,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秀美村庄。

持续深化“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以旅游景点景区、公路沿线、村庄、街道、绿化带、公厕、田园、沟渠、湖泊水面、水库、滩涂地、入湖河道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着力推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洱海流域建成商品有机肥加工厂2个、畜禽粪便收集站25个,每年收集处理畜禽粪污14万吨以上。目前,全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9.86%、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2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32%、地膜回收率达83%。

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县、乡、村三级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目前,全州所有乡镇均建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所有自然村均建立了村庄保洁机制,有村庄保洁员且保洁员履职到位的自然村比例达99.54%,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自然村比例达95.26%,将村庄环境整治维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且执行到位的自然村比例达100%,建立公共设施管护机制且有效执行的自然村比例达98.84%。

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涌现。深入开展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公路和美丽庭院创建,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8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县市8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乡镇103个,州级生态村866个、州级生态文明示范村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