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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三五”奋进彩云南】不负山水 不负人民 不负嘱托勇立潮头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2/03 09:22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对云南提出了“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脉相承的指引,一以贯之的精神,万众一心的行动,焕然一新的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为云南突出优势特色、推进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牢记总书记的嘱托,紧紧围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十三五”期间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格外清晰,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成绩令人瞩目,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五个历史性突破之一。

  实施最严监管举措保护生态

  “十三五”期间,云南实施了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监管,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等“8个标志性战役”。今年,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6%,空气质量指标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标,保持Ⅲ类以上水质;九大高原湖泊劣V类水体数量由2015年的4个减少为1个,洱海水质稳定向好,滇池水质为30年来最好水平;全省33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初见成效,省会昆明市已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水利等部门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的指引下,多措并举积极行动保护水资源。预计“十三五”末用水总量可控制在214.63亿立方米以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将比2015年下降2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将比2015年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有望提高至0.492。对小水电进行大批清理整改。截至2020年11月20日,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已初步完成目标任务。1647座电站已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监控)设施,完成率100%;省、州(市)、县(市、区)均建立了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退出类电站266座已完成退出264座,完成率99%。

  统筹国土空间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十三五”期间,我省统筹国土空间,从规划体系入手,设定生态保护红线,着力解决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同时统筹各类空间,加大了生态修复的力度,不断探索生态修复新模式。

  为修复历史遗留生态问题,我省确定129个县(市、区)需修复治理废弃矿山(采点)约4万公顷。2019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的支持下,组织实施了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补助资金2.2亿余元,治理金沙江及赤水河沿线10公里范围内矿山380座,修复总面积2万余亩。探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的过程中,抚仙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成功实践,被自然资源部纳入全国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向全国推广,为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与治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尝试与经验。

  我省林草部门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共落实中央和省级林草资金520.9亿元,是“十二五”的1.6倍。共完成营造林3700多万亩、义务植树5.3亿株,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项目396万亩;共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444万亩,位居全国第二。同时,启动了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天然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87.9%。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湿地面积达921.69万亩。

  水利部门累计投入资金43.32亿元,完成河道治理1062.2公里;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御体系,建成1个省级、16个州级、129个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了对受山洪威胁的5600个行政村雨量或水位的实时自动监测预警。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以来,全省129个县(市、区)共发布预警16987次,安全转移约15.38万人,避免了约1.76万人的伤亡,生态保护防灾减灾成效显著。

  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吴先勇介绍,目前我省实施了基于全省自然地理格局和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等空间本底特征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简称“双评价”)工作,为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生产、生活“三生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优化空间保护开发布局结构等奠定了坚实而科学的基础。

  呵护生物资源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明年5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在昆明召开。生物多样性大会得以在昆明召开,与云南天赋的资源优势和近年来坚定不移地守护生物宝库密不可分。

  “十三五”期间,我省稳妥推进360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着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省90%以上的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加强极小种群拯救和旗舰物种保护,建立了30个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小区(保护点)、13个近地和迁地保护基地(园)、5个物种回归实验基地,受保护对象达67个。国家一级保护物种亚洲象从上世纪80年代的150头增长到300头,滇金丝猴种群从2000年的1400多只增长到3000多只,在我省越冬的黑颈鹤数量从1996年的1600多只增长到3000多只。

  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在全国率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颁布实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并率先发布生物物种名录,典型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88%。

  与此同时,云南将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当作使命,持续开展“森林云南”建设,全省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双增长”。截至2019年底,全省林地面积4.23亿亩,森林面积达3.59亿亩,森林覆盖率达62.4%,森林蓄积量20.2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2.48亿亩,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年服务功能价值达1.68万亿元,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森林资源督查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绿卫”“绿盾”和打击“种茶毁林”等林草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生态安全。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受害森林面积较“十二五”明显下降,分别下降了71%和68%。有害生物成灾率连续5年控制在2.66‰以下,低于国家4‰的控制指标。同时,启动实施了10个县(市、区)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了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

  持续探索寻找真正的云南模式

  云南要做先行者,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仅仅依靠天赋的生态资源显然远远不够,还需拿出自己的办法,形成自己的模式。

  “十三五”期间,我省不断探索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生态补偿、河(湖)长制、农田水利改革、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生物多样性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突破性、标志性的制度相继建立。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十三五”期间,我省坚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绿色”已成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鲜明底色。世界一流“三张牌”彰显特色优势,绿色能源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2%,居全国首位。以绿色能源为驱动的绿色铝、绿色硅等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壮大。2019年,第三产业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52.6%,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历史性突破。

  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普洱市推行GEP与GDP双核算、双考核,探索走出了一条为经济绿色增长注入新活力的创新之路。怒江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以草果为代表的绿色香料产业,努力探索“生态护林员”脱贫模式,全州三分之一贫困家庭的劳动力走上了生态护林员的岗位,落实生态公益性岗位4.01万个,人均增收2400元,走出一条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路子。丽江市华坪县在绿色发展的引领下,不断探索“矿业转型、矿山转绿、矿企转行、矿工转岗”的“四转”模式,由全国重点产煤县逐步转型为绿色生态产业县。

  生态文明建设也不断满足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十三五”期间,我省通过涵养生态美、创建环境美、提升城市美、塑造乡村美、展现山水美,形成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合力。以干净、宜居、特色、智慧为重点开展“美丽县城”建设,命名了20个“美丽县城”,授牌了21个“云南省特色小镇”,加大了传统村落民居、民族特色村寨和历史文化名街、名村、名镇、名城保护力度。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绿化,建设完成昆明至丽江、昆明至西双版纳、昆明主城区至长水国际机场三条美丽公路。以昆明市为试点逐步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十四五”的号角已然吹响,云南将踏上新的生态文明建设征程,并将坚定扛好扛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政治责任,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云南贡献。

  云南网记者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