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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李雄主持并讲话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7/01 09:11

本报讯(记者 罗帮义) 6月29日至30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雄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大理州2019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大理州201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特殊年份请求调整洱海最低运行水位的议案,州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州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全州侨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大理州2019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关于调整洱海最低运行水位有关事项的决定,通过了相关办法、报告和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和州检察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名单。

李雄在总结讲话时强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上半年和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的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室要加强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做好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迅速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带头学习、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要切实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助力全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质量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映苏、洪云龙、王兆炜、李东、王正林、李跃兴,秘书长茶兴培出席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李泽鹏、州法院院长鲍康、州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及州监委相关领导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