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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河(湖)长制从“有名”变“有实”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5/07 09:39

□ 通讯员 陶园园

近年来,祥云县始终把河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祥云的核心任务,通过强化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开展清河行动、压实管护责任等措施,全面治理和管护河湖库渠,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建立顺畅工作机制

在各乡镇加设河长办,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县级联系部门均成立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同时,建立两级督查、四级河(湖)长治理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配齐河(湖)长,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理顺工作机制。截至今年3月,全县设置河(湖)长817名,实现全县34条河流、278座水库、17条渠道、16个坝塘河(湖)长管护全覆盖;聘请河(湖)长社会义务监督员81名,群众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构建技术支撑体系

完成县、乡河湖库渠“一河(湖)一策”编制,完成县级河(湖)长制名录河湖库渠建档工作,建成河(湖)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整合监测体系,加密监测断面,布设行政断面监测点实现水质监测正常。规范设置县、乡两级河长公示牌,细化管理台账,及时公示更新相关信息。截至2019年底,完成县级51件、乡镇和村级353件河(河段)湖库渠“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完善县级315件、建立乡镇和村级325件河湖库渠“一河(湖)一档”台账;布设行政断面监测点341个,安装公示牌366块。

逐级压实管护责任

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签发总河长令、县级河长令,压实河(湖)长责任,形成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督察长通过不定期深入实地踏勘、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促进问题的发现和整改。2019年,全县签订河(湖)长制责任状70份,15位县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巡湖1102件次,57位乡镇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巡湖5291件次,128位村级河(湖)长完成巡河巡湖8412件次,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常态化。

建立完善保障体系

制定实施《祥云县河湖库渠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稳定的保洁员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印发实施《关于筹措祥云县河湖库渠保洁资金的通知》,明确县级财政每年安排每村5000元、县级扶贫挂包帮部门每年至少给予挂包村5000元专项用于当地河湖库渠保洁工作。2019年,投入2409万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推进。

开展河湖整治行动

扎实开展“河长清河”“祥云清水”“三清洁”“清四乱”“美丽河湖”、排污口清理整治、水源地综合保护等专项行动,深入整治河湖库渠环境,河湖水域环境整体面貌显著改善,河岸生态环境不断修复。2019年,投入资金993万元,清理河渠2270公里,清理生活垃圾5万吨,整治面积135万平方米,恢复河道两岸生态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