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杨福军 通讯员 杨春燕) 永平县北斗乡北斗村村民常永祥种植的1400亩泡核桃开始逐步挂果,2008年泡核桃收入42万元,2009年泡核桃收入达130万元。常永祥说,这一切都得益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改为他扩大种植规模提供了条件,现在,他已经成为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缩短泡核桃种植周期的典型示范户。
永平是我州的重要林区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18.1万亩,占国土面积432.6万亩的73.5%,森林覆盖率70.6%。2005年6月,永平县被列为全省9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同时被列为全州2个加快林业改革发展试点县之一。在先行试点并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永平县在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06年4月全面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增强了林业发展的活力,扩大了农民增收的空间,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产业得发展’,其意义已经超过了林业本身。”永平县委书记程永标、县长张剑萍这样总结永平林改五年的成效。
林改中,永平县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齐头推进,突出产权到户这个重点,强化组织、经费两个保障,抓实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矛盾纠纷调处、林产业发展规划三项工作,把好调查摸底、方案编制、政策法律、改革质量四关,处理好政府引导与群众主体、改革与稳定、改革与保护、改革与发展、机制创新与职能转变5个关系,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先后有4个省区20个州市147个县市到永平考察林改工作;41家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到永平采访和宣传报道林改工作。永平林改为全省乃至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
在抓好主体改革的同时,永平县确定了“建立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培育产权交易和木材及林产品交易两个市场,推进林业内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方式三项改革,建立规范的森林资源流转、全方位的林业社会化服务、科学的森林资源管护和发达的新型林业产业发展四大体系”的配套改革思路。同时,制定和出台了12个配套改革文件,并及时成立相关机构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目前,全县已办理林权流转手续266宗、面积6.96万亩,办理林权抵押担保贷款1680.3万元。
林改五年,永平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了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产业得发展的目标。
林农收入得到增加。大龙午村人均林地面积达50多亩,该村依托协会,积极争取采伐指标,对林木进行有计划的间伐。2006年,全村共间伐人工商品林2000立方米,并依托协会与客商联系,使每立方米木材直接增加林农收入100元;建标生命科学研究开发公司通过林地流转,建成特色植物种植示范基地、稀有动物养殖示范基地、云南薄壳山核桃种苗基地、云南薄壳山核桃种植基地4个基地,并与驻地村民小组的22户农户每户签订1名长期用工合同,实现了企业和林农双赢。
林业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林改后,广大农民不仅“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而且开远东洪公司等一些有远见的企业纷纷落户永平,扶持农户建成冬桃基地3400亩;厂街乡瓦金村四组14户村民,投资14万元,在联户承包的林地上种植美国山核桃150亩。据统计,林改以来,全县新发展核桃48.38万亩,核桃面积已达114.53万亩。2009年,核桃产值3亿元,农民人均核桃收入达1700元,占农民人均毛收入的66%以上。
森林资源得到保护。厂街乡炉塘村林农自发组建27个“合心组”,自愿出钱请林地“管家”。北斗乡新村村在村规民约中规定每户每年上交20元管护费,由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负责对840亩水源林和公益林进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管理,待有收益时,农户、组、村按7∶2∶1的比例进行分配等。林改后,林权明晰,“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永平县林农的自觉行动,护林难、防火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