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模式 强化监督机制
大理市实施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双代管”
本报讯(记者 赵丽花 通讯员 杨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及资产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强化监督机制,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理市从今年5月起,在全州率先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双代管”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市11个乡(镇)及大理经济开发区扎实稳步推进。
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是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在坚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下,从原来的“村账乡管,组账村管”(管账不管钱)到“村(组)所有,乡(镇)统管”(管账又管钱)进行财务管理的一种模式。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是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为确保年底全面完成任务,大理市从三个方面入手,稳步推进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为副组长的市、乡(镇)村级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机制;各乡镇、大理经济开发区设立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辖区内村、村民小组(自然村)的账目和资金;全市共投入办公设备购置资金70万元,抽调和向社会公开招聘79人到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工作,全面实行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二是加强宣传培训,统一认识。全市各乡镇分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财务代理的作用与意义、内容及方法。由大理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组织对全市农村财会人员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电算化操作培训,充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思想和业务素质。三是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全市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实行“四统一”,即统一设置账制和统一财务软件,统一委托代管资金的范围和手续,统一报账、审核和记账程序,统一建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监督制度。全市建立了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存款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职责等十五项管理制度和四项管理职责,规范和完善管理行为。
目前,大理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分别到各乡镇、大理经济开发区帮助和指导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切实做到财务清、手续清,账表、账证、账账、账实“四相符”,顺利移交。截至10月底,全市已进行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1379个单位,完成率为95.5%;已办理账务、资金委托代理移交手续的有1315个单位,移交率为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