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宋) 弥城镇今年60岁的孙琴珍一家三代4口人住在一间狭小的房子里,饱尝了没有住房的苦愁,多年来盼望着能拥有一套宽敞的住房。2007年6月,弥渡县第一批廉租房建成,孙琴珍一家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廉租房,心里乐开了花。如今,弥渡县已有76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像孙琴珍家一样喜迁廉租房,住房难题得到了解决。
2005年以来,弥渡县把廉租房保障工作作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来抓,通过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投资415.93万元,先后进行了第一期、第二期廉租房建设,建成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的6幢76套廉租房,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目前,弥渡县又加紧建筑面积为8265.6平方米的第三期廉租房建设,确保实现低保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的目标。同时,加强对廉租房的动态管理,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廉租房申请和管理办法,规范入住户审核公示、签定合同、住房管理等环节,让符合条件的居民入住廉租房。在管理上,由廉租房住户自行选举产生管理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廉租房管委会收取廉租房租金,用于维护公共设施及发放管理人员工资,使廉租房住户有序生活、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