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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八项措施完善林改工作

2008-09-07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A2版 作者: 编辑: 
 
     本报讯(通讯员 张虎) 南涧县在林改工作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观念,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林农意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效益的关系,采取八项措施进一步完善林改工作。
    一是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各工作组和村委会明确业务质量负责人,并将业务质量负责人报乡镇林改办备查,层层抓好落实。二是确保林改面积与评审通过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面积一致,宗地以实际勾绘的面积为准,宗地面积与地理信息系统中的面积一致,并在县级森林资源管理系统中进行标示、绘制并保存。三是严格公示制度,校正录入,打印完善林权证内容,换发林权证。四是在点交林地时,宗地林主必须和周边林主同时签字认可。五是完善县、乡、村、林业主管部门的分级管理档案,做到图、表、证数据一致。六是认真完善股权到户业务,对集体共有的山林必须做到股权到户。所有均山到户的集体林林农和责任山林农,必须跟村民小组长签订林地承包管护合同。七是集体林均山到户率必须达到70%以上,均股到户、均利到户率达到100%,使林权纠纷调处率和调处面积达到95%以上。八是进一步完善山林管理村规民约,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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