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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08-08-18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A2版 作者: 编辑: 
 
    本报讯(记者 孔云秀 实习生 罗晶)  近年来,我州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州有30多万老年人领到《老年证》,享受免费乘公交车、免费逛公园、免费上旅游公厕等优惠待遇。
    我州在不断加大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投入的同时,初步建立养老保障体系,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得到贯彻,老龄机构队伍健全。全州发展农村敬老院达到32个,入住人员255人;新建、改扩建老年活动中心36个,投入资金1474万元,建成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星光计划”项目31个。2007年3月,州人民政府根据省人大修订的《老年人保障条例》,将优待年龄扩大到60周岁,进一步使我州39万老年人均享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特殊优待。全社会普遍重视基层老龄工作,目前全州共有2100多个各类老年群众组织,有21万多人加入老年组织并在其中开展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我州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还进一步明确了优待范围和责任,把责任划分到劳动、计划生育、财政、卫生等职能部门,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基本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实行了计划生育农村老年人享受国家和省、州有关的奖励政策;有关部门在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时依规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目前,在我州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以及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老年人,以及农村的 “五保”老年人和贫困老年人都被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在享受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我州还对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年给予120元的高龄保健补助。全州各级建设规划部门在规划建设城镇公共场所、居民区时,都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配套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康复、护理、保健等场所的建设健康发展。
    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机构建设和经费投入等,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章可循,开创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局面,全州呈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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