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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药监局率先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

2008-08-14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A2版 作者: 编辑: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大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今年8月份起在全州率先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
    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旧行政处罚决定书讲明违法事实、适用法律的理由和处罚裁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把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不仅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还注重对案件事实的法律论证与分析,把法说清、把理讲透,让当事人看得明白,罚得信服。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加了对案发情况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的叙述,以表明执法机构启动调查程序的合法性;将证据的列举和描述具体化,不隐匿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充分显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原则;载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原因和依据,体现行政处罚的公平和公正;记载执行行政处罚的事先告知程序和听证权利告知程序的情况及当事人的反应,强调重要程序的履行;客观地反映当事人或第三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或主张,并说明采纳、部分采纳或不采纳的意见,充分保障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权利;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附上此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方便相对人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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